株洲生育津贴咨询服务电话是0731-28681657
株洲市医保局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6号
女职工生育津贴计算:
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在职期间生育和终止妊娠,在产假时间内,由发放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工每天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之商;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
女职工生育津贴含义:
指产假期间的工资
办理资料:
1、生育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婴儿出生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出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加盖医院公章)、复印件一份
4、盖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的申领表1份(在株洲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资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