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产假158天什么时候施行?

时间:2024-02-26 21:59:46
无锡产假158天什么时候施行?

无锡已经实施。

自2022年2月10日《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尚在原规定产假期内(128天)的无锡女职工,可以按照《实施方案》规定享受产假158天;无锡女职工已经享受完毕原规定产假的,不再享受《实施方案》规定的30天延长产假。

拓展阅读:《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如下:

(四)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13.完善生育休假制度。严格落实产假、护理假、哺乳假等制度,保障生育妇女休假合法权益。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14.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继续做好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工作。落实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按照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津贴支付期支付生育津贴。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和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生育的医疗费用保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15.完善用工成本分担机制。探索生育假期用工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企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生育二孩的给予50%的补贴,生育三孩的给予80%的补贴。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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